學會做一個自己喜歡的〝人〞 | Emily(吳昌怡)

我常跟孩子說~
人進入社會,就學二件事~
一個學做人,一個學做事。

做人講「情、理、法」,
做事講「法、理、情」。

無論做人做事~誰都不盡完美,
但是只要態度謙遜,誠懇勤快學習,
多少能得貴人扶持,順利人生,
無論學歷經歷多驚人,
在社會立足,態度決定一切。

人最終貴在自知~
不懂做人,又不會做事,
或者「會做人,不會做事/會做事,不會做人」,
而又不自覺,
就只能面對不斷而來的衝突、紛爭與困擾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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